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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办事指南

市教育局 发表时间:2017-11-22 10:55

  一、受理范围

1.具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申请条件的个人。

2.符合下列全部条件,可提出申请:

在佛山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

    二、设立依据

1.《 》无;

    三、实施机关

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:地市级或以上教育部门 。

1.权责划分()

市级专属

    四、办理条件

设立依据

 

必要条件

1.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,予以办理:

  1)在佛山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

2.不予办理的情形:

  无。

    五、申请材料

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,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、清晰,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、复印清晰、大小与原件相符。

 1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申请材料目录

材料名称

要求

原件
份数(份/套)

复印件
份数(份/套)

纸质/电子版

考生本人的中考准考证号码和密码,或是提供身份证号码。

无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

1           

0

纸质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六、办理时限

申请时限

-1个工作日

受理时限

1个工作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受理时限说明

法定办理时限

5个工作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法定办理时限说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承诺办理时限

1个工作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承诺办理时限说明

    七、办理收费

不收费。

    八、办理流程

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:           

1、申请单位向市教育局书面提出申请。

2、市教育局审批。

3、市教育局通知申请单位审批结果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窗口办理流程图》。

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:

1、申请单位向市教育局书面提出申请。

2、市教育局审批。

3、市教育局通知申请单位审批结果。

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网上办理流程图》。

    九、办理地址

1.窗口办理地址

窗口地址

联系电话

办公时间

交通指引

禅城区季华五路28

83281111

上午08:30-12:00,下午2:00-5:00

东建世纪广场站

2.网上办理网址

    无。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十、咨询、投诉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

1.申请人可通过电话、网上、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。

    电话查询:无;

    2.申请人可通过电话、网上、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。

    电话:无;

    网址:无。

    3.申请人对本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,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

    行政复议:无,无,无;

    行政诉讼:无,无,无;